人们常说,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。殊不知,如果生了病总是对症处理,常会步入误区:
发热勿立即退热。发热一是人体对致热因素的一种适应反应,是一种抗病措施。如果一开始发热就服用退热药,对机体不利。如患伤寒时用退热剂,可加速及加重肠壁淋巴组织坏死;流行性出血热早期用退热药,可加重病情。不过,当体温超过39摄氏度时,应立即采取退热措施。
呕吐勿立即止吐。某些对胃有刺激性的物质或有毒物质进入胃内即可引起呕吐,并借此动作将有害物质排出。若此时采用止吐药物,不利于有害物质排出,而使其滞留体内。但频繁的呕吐可致脱水、电解质紊乱,对此则应投以止吐药,并应补液纠正水和电解质的紊乱。
腹泻勿立即止泻。腹泻主要是肠运动和分泌功能失调,多由细菌病毒感染、食物中毒、肿瘤等多种原因引起。细菌病毒感染和食物中毒所致的腹泻,开始时属一种保护性症状,可将有毒和刺激性物质排出体外。但若较长时间的频繁腹泻则应考虑使用止泻药。
腹痛勿立即止痛。在许多情况下,腹痛是腹部疾患的主要或惟一的症状,诊断时需依疼痛变化、疼痛发展过程中脏器功能症状等观察与判断。如果过早使用止痛药物,疼痛消失,就会掩盖引起疼痛的疾病的临床表现。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病、肠梗阻、胆石症、胆囊炎、阑尾炎等急腹症都以腹痛为主要表现,如应用止痛药物可使病痛缓解,但炎症仍在,容易发生脏器穿孔、腹膜炎等。必须观察确诊后再用止痛药。